本公司制定出以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並進行實施

  1. 本公司制定了關於處理個人資料的內部規章,關於個人資料的蒐集、利用、提供都遵循該內部規章實施。
  2. 個人資料只能為達成特定目的在必要範圍內利用,不能進行目的外之利用。此外,本公司不會以有助長或誘發違法或不當行為之虞的方法利用個人資料。本公司採取並實施適當的措施,以避免進行目的外之利用和不當利用。
  3. 除非法令上許可,本公司不會在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本人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包括位於國外的第三者。)。
  4. 為了防止非法入侵、遺失、破壞、竄改及洩漏個人資料等情況,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的網路系統採取了搭載SSL(Secure Sockets Layer)等技術面的措施,同時也採取了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整頓等適當的預防對策及糾正措施,從技術面・組織面保護個人資料。萬一本公司處理的個人資料發生洩漏、滅失、損毀等狀況,遵循法令規定,採取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報告、通知本人等適當的對應。
  5. 當客戶本人對個人資料有公開、更正、追加、刪除、停止利用・移除、停止向第三者提供的要求時,確認本人身分後,本公司會在合理的期間內進行適當的對應。
  6. 本公司遵守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所有法令、日本監督官廳制定的方針及其他規範,同時也會根據環境的變化定期修改本公司關於處理個人資料的內部規章。
  7. 客戶使用本公司營運的網站時,為了讓客戶更加滿意服務等內容,本公司有可能使用Cookie。Cookie是透過網頁伺服器發送至使用者的電腦中的一種資料。本網站使用Cookie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適當的資料提供。
    尤其為了掌握本網站的使用狀況,本網站有使用Google公司提供的服務Google Analytics。Google Analytics是使用本公司發行的Cookie分析本網站的使用狀況。本公司從Google公司獲取該分析結果(關於使用者屬性和興趣類別的Google Analytics報告等),掌握本網站的使用狀況。

    由Google Analytics蒐集、記錄、分析的資料中,沒有包含任何可以辨識特定的個人的資料。此外,這些資料皆由Google公司根據本公司的隱私方針進行管理。但Google公司有可能將本公司提供的Cookie資料、該分析結果、設備的辨識資料等與Google公司持有的本人的個人資料進行連結並利用。

    Google Analytics(分析)服務條款和Google公司的隱私權政策請參考以下網址。
    Google Analytics(分析)服務條款
    Google公司的隱私權政策

    F此外,Google公司所在地的美國加利福尼亚州的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相關制度的資料,請參考以下日本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公開的調查結果。
    https://www.ppc.go.jp/files/pdf/california_report.pdf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公布的事項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以下簡稱「法」。),公布以下事項。

1. 關於個人資料利用目的的事項(法第32條1項2號)
  1. 獲取個人資料時的利用目的(法第21條第1項) 當獲取客戶本人直接填寫於書面上(包括電磁紀錄。)的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在每次獲取時都會明確告知利用目的(法第21條第2項)。
    獲取個人資料時,本公司會在以下的利用目的範圍內利用(法第18條第1項)。

    【個人資料的類型與利用目的】

    1. 客戶資料
      用於從本公司購買的商品、服務、資料的提供、請款和付款,以及關於本公司的商品、服務、資料的介紹
    2. 業務委託對象的資料
      用於業務聯繫、請款和付款
    3. 關於諮詢、投訴等資料
      用於對本公司的諮詢、投訴等的內容確認、回覆及對應
    4. 員工資料(包括派遣勞工、辭職人員)
      用於業務聯絡、人事管理
    5. 求職應徵者資料
      用於錄用的商討以及決策、人事管理
    6. 伴隨委託從委託方獲取的個人資料
      用於受託業務的執行
2. 關於個人資料的共同利用(法第27條第5項第3號)

本公司與本公司的海外子公司進行個人資料的共同利用如下。

  1. 共同利用的個人資料的項目:姓名、就職公司・所屬單位、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地址等本公司的客戶相關的個人資料
  2. 共同利用者的範圍:本公司的子公司・集團公司
  3. 共同利用目的:記載於1.(1)「客戶資料」中的利用目的
  4. 關於個人資料的管理具有責任者:本公司(地址及負責人的姓名請參考4.(1)。)


3. 關於對資料公開等請求採取的手續等的事項(法第32條)

本公司儘速對應客戶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關於本公司保有個人資料的公開、更正、追加、刪除、停止利用・移除、停止向第三者提供(以下簡稱「資料公開等」)的請求。客戶請求資料公開等時,在特定出資料公開等對象的事項後,請依以下的請求方法或以另外介紹的方法提出請求。

(1)  請求方法
  可請求資料公開等的申請人
   可請求資料公開等的申請人為客戶本人、法定代理人及本人指定的任意代理人。

  受理方法
   請備齊以下所需資料,並郵寄至以下被請求方地址。如對請求方法有不明之處,請按以下被請求方所記載的方法進行諮詢。

 所需資料

  1. 資料公開等請求書(格式不限,但必須記載請求內容、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請求資料公開時,請一併記載公開方法(書面交付或以電子郵件寄送PDF檔案)。希望以電子郵件公開時,資料公開等請求書中也必須記載電子信箱地址。)
  2. 本人確認資料(駕照、身分證、護照或其他公家機關發行的資料等任一證件的影印本)
    由代理人(任意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請求時,請額外附上以下資料。
  3. 代理權確認資料:
    法定代理人時:戶籍謄本等可確認法定代理權的資料的影印本
    任意代理人時:委託狀(印有本人的正式印章)及本人的印鑑登錄證明書(最近3個月內發行的資料)
  4. 代理人的本人確認資料(駕照、身分證、護照或其他公家機關發行的資料等任一證件的影印本)

(2) 手續費 無
(3) 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本人確認資料及代理權確認資料的注意事項 如資料上載有籍貫、醫療記錄等內容,請於郵寄前去除該內容。

關於無法對應資料公開等請求的情況 以下情況本公司無法對應資料公開等請求,請多加見諒。屆時本公司會明確記載無法對應資料公開等請求的原因並通知。

  1. 無法確認資料公開等的請求人為保有個人資料的本人或代理人時
  2. 資料公開等的請求對象不符合保有個人資料時
  3. 違反其他法令上的資料公開等請求的事項時

伴隨資料公開等請求而獲取到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伴隨資料公開等請求而獲取到的個人資料只能為對應該請求在必要範圍內使用。本公司不返還客戶提交的資料,在資料公開等請求的對應結束後,適當地管理一定期間後將銷毀。


(4) 被請求方

吳砂輪株式會社 總務部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東京都港区浜松町2-1-5(郵遞區號105-0013)

 

4. 其他保有個人資料應處於本人可知曉的狀態下的事項(法第32條第1項)
  1. 本公司的名稱及地址和負責人的姓名
    吳砂輪株式會社
    東京都港区浜松町2-1-5
    代表董事  髙橋進
  2. 保有個人資料的利用目的
    本公司的保有個人資料的利用目的與上述1(1)的利用目的相同。
  3. 對應資料公開等請求的手續
    對應資料公開等請求的手續如上述3.。
  4. 為安全管理所採取的措施
    本公司為了安全管理所採取的措施包括以下措施。
    (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的規律的整備)
    本公司就個人資料的獲取、利用、保存、提供、刪除・銷毀等,策劃規定該處理方法、負責人的任務等的個人資料的處理規程。
    (組織性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設置個人資料的處理的負責人,同時明確制定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和該員工處理的個人資料的範圍,並整備掌握違反法律和處理規程的事實或徵兆時向負責人報告、聯絡的體制。
    (人力安全管理措置)
    本公司就個人資料的處理相關的注意事項・公司內部規則等,對員工定期實施研修。
    (物理性安全管理措置)
    本公司實施防止處理個人資料的機器、電子媒體及資料等遭竊或遺失等的措施。
    (技術性安全管理措置)
    本公司對個人資料實施入侵管制,限定處理的個人資料資料庫等的範圍。
    (外在環境的掌握)
    本公司掌握保管個人資料的海外的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制度並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5. 關於處理保有個人資料的投訴及其他諮詢的窗口
    吳砂輪株式會社 總務部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電話:03-3432-4121
    (受理時間9:30~17:30,週六、週日、節日、本公司指定的休息日除外)
2022年4月1日修訂